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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市農村廚余垃圾就地就近處理站建設運營指南》(以下簡稱《運營指南》)印發(fā)實施。根據運營指南要求,處理站服務半徑小于6公里,方便周邊村民就近處理廚余垃圾。
運營指南指出,處理站的建設將根據行政村人口數量、轉運距離等因素,采用“一村一建”或“多村合建”的模式建設。距離較為接近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行政村、自然村(屯),宜采用“多村合建”模式建設;位置偏遠,交通不便,附近無其他行政村、自然村(屯)的,宜采用“一村一建”模式;保證站點與各生活垃圾產生源的距離小于處理站的服務半徑。
在選址方面,運營指南也指出,處理站的選址要滿足工程建設的地質條件和設備設施正常運行的要求。結合已建或擬建的垃圾處理設施合理布局,適當考慮遠期擴大規(guī)模的可能,并預留一定場地。尤其是要考慮對周邊環(huán)境的影響,選擇在居民區(qū)下風向;并且避開水源保護地、生態(tài)敏感區(qū)、山洪、滑坡等不良地質地段、電力線路區(qū)域、農田、居民區(qū)。此外,要具備交通運輸條件,滿足供水、供電、污水排放的要求,圍墻外圍與居民點距離符合消防要求。建設規(guī)模方面,根據運營指南,廚余垃圾產生量可根據實際調查數據確定,或按人均廚余垃圾日產生量進行估算。比如,采用人力運輸車轉運的行政村、自然村(屯),處理站的服務半徑宜小于3公里;采用燃油或電力運輸車轉運的行政村、自然村(屯),處理站的服務半徑宜小于6公里。
此外,垃圾處理站在處理垃圾過程中要求在封閉環(huán)境中進行,減少廚余垃圾在開放環(huán)境中的暴露時間,并控制異味,做到日收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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